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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22/01/23 17:54:45  浏览次数: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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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名称】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

【效力级别】天津市劳动用工政策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21〕32号

【实施时间】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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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市人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社局 

市总工会 

市国资委

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市工商联

2021年5月18日

天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

(一)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协商协调作用,坚持工作例会、调研指导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数据比对,探索新常态下劳动关系运行风险监测预警新模式。(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二)深入推进和谐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和谐创建实施办法,创新评选方式,将“和谐”理念贯穿创建活动始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政策备忘录,着力增加和谐企业激励措施,加大和谐品牌“含金量”,为和谐企业赋能增信,推升企业参与创建动力。做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选命名和管理服务。依托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加强劳动关系政策宣讲服务,积极宣传和谐企业、和谐园区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和谐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争创和谐的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三)扎实开展“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全国劳动关系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加强基层劳动关系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大型企业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开展全市劳动关系协调员竞赛,评选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引导协会商会参与劳动关系工作,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二、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四)健全集体合同制度。以北京、天津、河北共同印发《京津冀集体合同文本》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发布2021年集体协商指导信息,为企业和职工开展集体协商提供信息支持。加强对各区集体合同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优化管理服务效能,提升集体合同质量。(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开展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主题行动。在不断扩大集体协商覆盖面基础上,以提质增效为着力点,以推动企业单独签订和区域(行业)集体协商规范化为落脚点,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互学互比互促”活动,规范协商程序,评估协商效果,进一步提高集体协商工作水平。(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动公有制企业和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百人以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建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落实各项劳动标准

(七)加强劳动合同制度。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职工依法维权。编印《和谐同行劳动关系服务手册》和《新注册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手册》,向企业免费发放,指导企业完善用工管理。加强“互联网+劳动合同”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劳动合同标准,提升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动态监测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加强劳务派遣监管,制定监管办法,开展经营情况年度核检,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派遣行为。(市人社局负责,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八)强化劳动标准区域协同。与北京市、河北省人社部门共同落实《劳动关系工作协同发展协议书》,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努力形成政策一致、标准一致、节奏一致的工作格局,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人社局负责)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九)妥善做好劳动关系处理工作。贯彻落实“六稳”、“六保”总要求,坚持劳动关系运行情况日常“月报告”、重大节日“日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劳动关系状况。加强对企业规模裁员工作的指导,印发合规手册,强化备案管理,化解矛盾在基层、在源头。完成劳动关系运行指数模型课题,将有关科研成果在部分区域试点运行。(市人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开展企业薪酬调查,编制调查信息,指导企业完善薪酬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发布非充分竞争国有企业工资调控水平和增长调控目标。(市人社局负责)

(十一)扎实做好政策法律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202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要求,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立体宣传网络,运用多种宣传载体,采取法治建设征文、座谈培训等形式,以落实法律进企业、进商会为工作入口,扩大法治宣传在非公经济组织的深度和广度,引导企业关注、支持天津法治建设。(市工商联、市企联/企业家协会牵头,其他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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