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1/24 06:47:15 浏览次数:2394
【案情】
2018年1月1日0时许,吴某在因言语不和在酒吧与他人互殴,后被民警查获。2018年3月5日吴某被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处罚。行政拘留七日自2018年3月5日至3月12日。2018年3月20日,甲公司以吴某2018年3月5日至12日旷工达到3日以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辞退。该解除通知以快递方式向吴某住址邮寄,由其家人签收。此后,吴某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裁判】
仲裁审理认为:甲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旷工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其中包括因行政拘留而未请假而缺勤的情形。故在吴某无法举证其就拘留而导致的缺勤行为向甲公司请假的情形下,甲公司按照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吴某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于2018年3月5日至12日被行政拘留,其虽称已经向主管领导请假,但甲公司予以否认,且吴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基于以上事实,甲公司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吴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妥,甲公司解除行为合法,吴某请求应予驳回。
【评析】
本案讨论的问题是因行政拘留导致的缺勤能否按旷工处理,而非行政拘留本身是否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后者不在本文讨论之类。虽然实务中多数用人单位均将二者合并捆绑作为辞退理由,但二者仍存在明显的区别。关于因劳动者行政拘留而导致的缺勤情形,其不具有事假因私缺勤的合理性,故不能当然的等同于事假。天津劳动法律师认为:行政拘留通知依法送达家属,故即使员工本身无法请假,家属完全可以履行请假手续,据此,如因行政拘留而未履行请假手续,可以考虑认定为旷工。另外,如拘留内容涉及公序良俗(吸毒、嫖娼)或根据员工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可以认定违反职业规范(司机醉驾等),则即使履行了请假手续,也可以考虑按照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处理。综上,劳动者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未出勤,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可以按旷工处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拘留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与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关联,即使向用人单位请假,用人单位也可以不予批准,仍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用人单位自身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周延,仍是此类辞退行为合法的必然前提。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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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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