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3/21 18:13:46 浏览次数:1239
加班分为法定假日加班、公休日加班和延时加班三类。除公休日加班外,其他两类加班只能支付加班费而不能进行调休处理。针对公休日加班,用工实务中存在加班事实确认后,员工拒绝公司调休,而单方要求支付200%加班费的情形。针对此情形,是否必须支付加班费?如果不支付是否构成拖欠工资?此问题成为企业工时管理中的棘手问题。天津劳动法律师宋辉(15022341177)认为:针对公休日加班,调休与支付加班费的决定权在于企业而非员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知,公休日加班调休是首要处理方式,在无法安排调休的情形下,方可支付加班费。法律并未赋予劳动者对公休日加班如何处理的选择权利。另外,每月至少休息4天是法律关于工时休假的底线规定。如果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公休日支付加班费,则企业将不能保证员工每月休息4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仍将由企业承担。此种情形将导致用工关系严重失衡。据此,针对拒绝公休日调休的员工,企业可以不再支付加班费。
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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