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电话:

1868888888

1558888888

E-mail:

8888888@126.com

8888888@qq.com

劳动合同无效能否主张带薪年休假工资

发表时间:2021/10/06 10:13:14  浏览次数:1110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案情】

   张某2015年9月19日入职甲公司任操作员工作。2016年10月,甲公司以张某拒不服从管理为由将其辞退,而张某则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入职时甲公司未告知工作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由,认为甲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主张双方劳动合同无效。甲公司经仲裁依法传唤未出庭应诉。经仲裁查明:张某入职后担任车间操作员,后因身体不适申请病假,治疗过程中张某怀疑自身职业病,遂向相关部分了解情况,经调查:甲公司工作车间存在粉尘污染,现正在责令整改期限内。仲裁在认定上述事实的基础上,缺席认定张某与甲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无效。裁决依法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此后,张某再次提起劳动争议,要求甲公司赔偿因合同无效导致的各项损失,其中带薪年休假工资一项合计25900元。仲裁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后,张某诉至法院。

【裁判】

    法院审理认为:生效司法文书已经对劳动合同无效及其原因进行了认定,故本院对此事实予以确认。甲公司应当对张某的相应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带薪年休假工资以劳动合同有效为前提,故张某该项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天津劳动法律师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案件还原的事实,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应属无误。带薪年休假工资应当作为损失的一部分予以认定,但因张某按照正常劳动关系的模式进行权利主张,故法院如此认定也并无不妥。

   宋辉律师

   电话:15022341177

   邮箱:tjhrtraining@163.com

   网址:http://www.hrlaw123.com/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津ICP备20220003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