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02/21 04:44:37 浏览次数:555
【标题名称】关于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颁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人社险中心函〔2023〕3号
【实施时间】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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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22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的202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9283元,核定2023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985660元。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地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