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3/22 06:41:00 浏览次数:597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时效问题一样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也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审判实务中,由于劳动者的原因,往往撤回劳动争议诉求,为此,撤诉后劳动争议仲裁的1年是时效如何计算,则必须明确,否则,劳动者存在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的风险。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已撤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再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7〕61号)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当事人就同一仲裁请求再次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天津劳动法律师认为:虽然上述规定效力较低且适用时间较老,但其阐述的法律原理仍应适用于当前,劳动者撤诉后仲裁时效应于撤诉之日重新计算。
宋辉律师
电话:15022341177
邮箱:hrlaw123@126.com
网址:http://www.hrlaw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