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0/06 22:19:49 浏览次数:546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自动续延情形外,用人单位继续与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书面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订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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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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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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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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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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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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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后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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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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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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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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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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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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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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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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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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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资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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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考虑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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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解析:劳动合同期满后保持劳动关系的,应当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即一个劳动关系框架下可以存在若干个劳动合同关系。并以一个月为宽展期,作为二倍工资罚则启动的条件。如在劳动合同期满后未能续签劳动合同,则以一个月为宽展期并结合未续签原因确定离职补偿。即:宽展期内非资方原因(未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未续签的,终止劳动关系无补偿
金,超过宽展期,无论何种原因未续签,均须支付补偿金。
详见下表:
问题提出:如期满后双方就续签发生争议进而员工申请病假或者期满后未续签之前出现法定延期情形(医疗期、女工三期、工伤等),此种情形不属于原劳动合同延期,但又足以阻却劳动关系终止。此时,员工如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该款规定直接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则存在极大风险。
实务应对:首先,建议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完成续签或终止的操作,尽量杜绝期满后继续用工的情形。其次,续签通知注意应为书面方式,并最好事前在合同或制度中设定默示推定条款,即“收到通知后几日内未回复,视为续订或不同意续订。”最后,如不幸在期满后的续签过程中既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又无法补签劳动合同,则应当通过证据固定的方式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不在企业一方,由此至少可以控制二倍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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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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