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3/09 10:09:35 浏览次数:1263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根据自身社会工龄年限,在用人单位享受带薪休假或领取未休假工资的福利性待遇。其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定福利范畴。由于劳动者流动性属于就业常态,故在未满一个自然年度离职的员工的年假处理问题,属于员工离职结算的重要事项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折算后不足1天的年假不予支付年假工资。但是,离职实务中,有些员工对不足1天的带薪年假要求直接享受休假。此点如何处理或答复,往往使得人力资源比较困惑。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员工入职折算不足1天的年假不能享受休假、离职时不足1年的年假也不能支付年假工资。但离职时不足1年的年假是否可以享受,则没有明确指明。为此,天津劳动法律师认为:年假工资与实际休假毕竟存在区别,年假公司享受200%的工资,而休假则是带薪休假,用人单位支付100%工资。据此,在相应规定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形下,离职时不足1天的带薪年假还是应当安排休息的。实务中,用人单位为避免节外生枝,往往均多支付1天的工资,以此保证离职程序的顺利完结。
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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