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师
联系我们

免费咨询电话:

1868888888

1558888888

E-mail:

8888888@126.com

8888888@qq.com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返还多发工资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发表时间:2023/10/20 03:43:42  浏览次数:2769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案情】

2021年10月8日,甲公司以黄某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争议,要求黄某返还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7月9日期间甲公司多发的工资9419元。甲公司述称:黄某为销售人员,每月核定油补600元,该该补助以销售人员完成相应业务量为标准,如未完成拜访任务,则在600元基础上乘以实际拜访系数。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销售人员每月需要拜访88个项目,由此可以认定黄某一个月需出勤22天,故每天需要打卡4个项目,每个项目打卡两次,但根据黄某实际的打卡记录显示,其远未达到公司要求的项目打卡标准,但其每月仍享受600元油补,故黄某应向公司退还考勤不达标对应的多余油补工资。黄某则辩称:公司并未明确油补与考勤挂钩,故不同意甲公司的返还请求。

【裁判】

仲裁审理认为:甲公司主张的返还工资跨度为4、5、6、7四个月,甲公司每月核定工资中均未发现多发油补情形有悖常理,同时,甲公司也并未提交证明油补与考勤相关联的证据,故对其发还工资的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主张将销售员工以油费报销单来核实有无出勤的主张既无证据支持,也有失偏颇,同时也如黄某所述,其销售的岗位职责包括打电话找客户、现场跑客户等,并非将油费与出勤挂钩。据此,甲公司诉求核算基数错误,逻辑混乱,双方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黄某在合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得的收入受法律保护,故甲公司主张要求黄某返还多发的工资9419元的请求,应予驳回。

【评析】

用工实务中用人单位多发工资并主张返还的情形较为普遍,但多数均以用人单位败诉的结果告终。案例中仲裁和法院的观点即指明了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过程中的典型不足和常见错误。天津劳动法律师认为:针对多发工资返还问题,首先不能间隔较长时间,应在1-2个月内提出明确的返还主张并实施扣款操作。否则,用人单位自身管理漏洞和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足以动摇裁审机构对返还请求的采信。其次,具体返还数额的计算应经得起推敲并应以明确的计算依据作为依托,反推或预估的方式均不提倡。再有,关于返还工资的问题,某些地方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认为应按照不当得利处理,用人单位在具体操作中也应注意地域政策的影响,进而做好管辖、时效等程序问题的应对。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宋辉律师

电话/微信:15022341177

电子邮箱:hrlaw123@126.com

工作网址:http://www.halaw1177.com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津ICP备20220003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