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2/07 16:48:06 浏览次数:516
【案情】
杨某为甲公司员工。2017年9月,杨某在上班车时与同事王某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最终杨某将王某打伤。此后,甲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作出对杨某辞退的处理决定,杨某不服提起劳动争议,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杨某认为,员工手册规定:在公司区域内煽动他人打架或者殴打他人致伤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但其打架行为在班车站,并非在公司区域,故甲公司解除行为应属违法。
【裁判】
仲裁审理认为:杨某在班车站与同事斗殴的行为发生在甲公司区域范围之外,故甲公司根据员工手册对杨某作出的辞退处理,依据不足,据此裁决甲公司解除行为违法。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与王某在甲公司班车停靠点准备上班车时出现争执并打架,其行为虽未发生在甲公司内部区域,但班车系用人单位为员工上班所提供,周围亦是等待上班车的同事,产生的影响后果与在甲公司内部发生并无明显不同,故本院认定班车站属于工作区域的合理延伸,打架行为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影响,甲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并无不当,其解除行为应属合法。故甲公司无需向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评析】
工作区域的延伸是在工伤认定实务中的概念,班车站属于工作区域延伸,如果员工在此处受伤,则一般会认定为工伤。但在延伸区域发生违纪情形是否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调整,则并无直接依据,此种情形将多数取决于裁审机构的裁量尺度。本案仲裁和法院即作出了不同的认定。天津劳动法律师认为,认定是否属于违纪的关键要看在延伸区域的行为是否影响用人单位的管理秩序,正如法院论证所述,杨某在众多同事在场的班车站与同事斗殴的行为确实对经营秩序造成了一定影响,甲公司根据自身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应属无误。
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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