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说明书》

发表时间:2026/02/15 07:02:22  浏览次数: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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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说明】

    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签订劳动合同时,HR或律师一般均建议在具体工作内容处填写“详见岗位职责说明书”。由此一来,岗位职责即成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岗位职责是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中最为基础的工作,其是确定劳动者工作内容或职责的基础文件,也是用人单位薪酬、绩效、培训、惩戒等制度的管理依据。但在实际的用工实务中,岗位职责说明书往往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注意事项】

  1. 在明确岗位名称的基础上,应根据用人单位自身的构架情况,确定岗位职级,以便于后期各项工作的顺利执行;

  2. 应当具备任职资格条款,如此一来当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不具备任职资格的情形时,可以考虑按照不能胜任工作操作;

  3. 具体工作职责应当用语规范、描述准确或再配合以相应的责任书、计划书等资料。切忌描述原则、宽泛,用词遗漏或赘述不详。

  4. 劳动者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必须具备的最基本义务(忠实恪守、保密、利益冲突回避)应当释义或说明;

  5. 岗位职责最后一般均有“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的描述,此部分建议进行列举式说明或解释说明,以避免后期随意适用导致的争议。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原创文章、谢绝转载。

    作   者:宋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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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网址:http://www.halaw117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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